串聯全台紅綠燈網路,並擴大科技執法範圍及內容
1.台灣紅綠燈仍然由警察手動調整,若建立全台的交通科技網絡,讓紅綠燈可統一控制,在某地發生交通壅塞時更可即時遠端調整,降低警方負擔,並於事故時及時通報。 2.建置交通科技網絡後,可在全台街道均實施科技執法,一來降低開單糾紛,二來降低部分民眾在無建置路口目前的僥倖心態。 3.擴大科技執法內容,將逆向駕駛、超速、違規切線等全納入開罰中,若有特別因素(如生娩、追捕犯人等)可後續持證明至裁決所註銷罰單。
1.仿照外國現有已串聯交通網絡的國家,建置大型集中式的交通網絡並確保其可用性。另外因本案為重要基建設施,除避免中資企業外,採購時亦可考慮聘雇國外承辦建設的公司,並避免被國內特定公司獨大。 2.建置上述網路時可同時納入科技執法設備,並加入AI辨識車牌功能,可提升該採購案效益。 3.應修法檢視交通法規,檢討AI功能納入公務執法部分,另也應檢視刪減紅燈轉彎部分,讓行人在穿越道路時無任何車輛可穿越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