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民眾至醫療院所從事自費醫療之開銷鉅增,例如戴牙套矯正牙齒、戴硬式角膜塑型鏡片矯正視力、身心科之檢測諮詢、青春期之少男少女為解決青春痘困擾所需之做臉美容等等,這些療程動輒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,雖非健保給付項目,但凡為人父母負擔的起,卻又不得不為,執行業務者(包含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及地政士等)為高所得之族群,逃漏所得稅及印花稅情形嚴重,國稅局苦無勾稽管道,違反租稅公平及量能課稅原則。
現行醫療院所從事自費醫療行為依醫療法第22條規定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,醫療院所通常不會主動開給收據,又因民眾並無索取該收據之習慣、知識及動機,形成逃漏稅卻又無法取證稽查,建議遵循推行全民索取營業稅統一發票之經驗: 1. 核定統一格式之收據並納入管理:業者(可將所有行業之收據納入分類管理)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規定格式之收據方能開立給民眾,違反規定開罰。 2. 制定索取收據及檢舉未開給收據之獎勵
將收據比照統一發票予以制度化管理,相信政府對此項目之戮力投入,所徵起之稅收必遠遠大於付出之成本。